城乡居民收入增速稳步增长
前三季度,包头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857元,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258元,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6947元。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同比增长7.1%,比全区平均水平低0.2个百分点,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.8个百分点,比上年同期下降0.9个百分点;全国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.9%,比上年同期下降0.4个百分点;自治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.3%,比上年同期下降0.9个百分点。
前三季度,包头市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13元,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68元,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2922元。全市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.7%,比全区平均水平高0.1个百分点,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.8个百分点,比上年同期提高1.7个百分点;全国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.9%,比上年同期提高0.2个百分点;自治区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.6%,与上年同期提高1.5个百分点。前三季度,农牧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收入2.6个百分点,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。
城乡居民收入与自治区其他盟市比较
前三季度,包头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5857元,列十二个盟市第1位,分别高于第2、3位的鄂尔多斯市和呼和浩特市802元和1690元;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.1%,列第10位,高于呼和浩特市和呼伦贝尔市。
前三季度,包头市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213元,列十二个盟市第4位,低于列第1位的阿拉善盟1664元;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.7%,与锡林郭勒盟并列第4位,低于兴安盟、赤峰市和通辽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