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生态环境部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部令第4号)的有关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》的实施细则要求,现将“包头市沃尔特矿业有限公司含铁岩破碎干选厂工程”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,征求公众意见。公示内容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
项目名称:包头市沃尔特矿业有限公司含铁岩破碎干选厂工程
项目位置:本工程为新建项目,拟建地点为白云鄂博矿区。
项目概况:白云鄂博西矿采场赋存有超低品位含铁岩,过去一直作为废石排入废石场。为了变废为宝,包头市沃尔特矿业有限公司根据市场状况,决定利用闲置的设施和设备,从废石中回收资源,提高经济效益,提高资源利用率,增加包钢自产铁精矿的能力。
本工程年处理含铁岩500万吨,干选后获得铁矿石200万吨。工程分两期建设,一期工程处理含铁岩250万吨,获得低品位矿石100万吨,产生废石150万吨,主要工艺设备利旧,辅助设备新购,车间组成为:粗破碎车间、中碎车间、细碎干选车间、筛分车间、粉矿干选车间、废石仓(2座)、矿石仓及皮带机通廊等;二期工程所有设备新购,建设内容与一期相同。
项目总投资为9768.60万元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包头市沃尔特矿业有限公司
地址:内蒙古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
邮编:014010
联系人: 王先生 联系电话:13804773410
E-mail:yswang-bg@126.com
三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环评单位: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
地址: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三八路路口包钢西创公司
邮编:014010
联系人:王先生 联系电话:0472-2620122
E-mail:adam_wang@sohu.com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见附件。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在本公示之日起,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期间,通过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及写信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。
包头市沃尔特矿业有限公司
2019年2月14日